101.9.11_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教評會討論通過

101.11.7_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

101.12.26_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教會議修訂通過

102.01.02_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104.06.10_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111.10.26_11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111.11.04學術副校長依權責核定通過

  • 本系依據「輔仁大學教師聘任辦法」第二條之規定,訂定本遴選辦法。
  • 遴選條件依本校徵求人才公告為原則。
  • 本遴選辦法由系教評會執行,遴選分三階段進行
    第一階段:審查項目
    1. 審查是否取得的學位為哲學領域的博士學位。
    2. 系教評會得視本系需求進行篩選。
    3. 審查提交之課綱,由相關專業委員提供意見。
    4. 新聘教師持有教育部資格證書者,專門著作不須外審。無教育部資格證書者,確定送外審名單,每位應徵者論文送五位審查者。

    第二階段:五位中四位外審通過者(80分以上),方進入第三階段試教。
    第三階段:試教,每位二十分鐘,及接受十分鐘面談。
  • 外審名單由系教評會推薦六名,並排先後秩序。外審名單迴避推薦者,及應徵者之碩、博士指導老師。
  • 第一與第三階段均以不具名投票,須出席人數三分之二通過。第二階段尊重審查者專業意見。
  • 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「輔仁大學教師聘任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  • 本辦法經本系系教評會、系務會議通過後,依層級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