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必修核心課程(共十學分)

課程名稱學分數備註
哲學諮商理論與實務 4 哲學系
哲學諮商方法論 4 哲學系
哲學諮商:實習 2 哲學系、心理學系、臨床心理學系共同負責

(二)選修課程(至少須修讀十學分)

1.哲學系

課程名稱學分數備註
知識論 4 哲學系學生不得列為選修課程。
倫理學 4 哲學系學生不得列為選修課程。
哲學人學 4 哲學系學生不得列為選修課程。
兒童哲學 2  
蘇格拉底對話 2  
現象學導論 2 原「現象學」112學年度下學期修正課程名稱(113.4.24)
敘事符號學 2 100學年度新增課程
詮釋學 2-4  
方法論 4  
行動哲學 2  
存在主義 4  
兒童哲學:理論與實務 4  
哲學諮商與社會實踐 2  
哲學諮商的倫理學基礎 2  
亞里斯多德的哲學諮商 2  
哲學諮商實務 2  
哲學諮商的批判與思考 2 113學年度新增課程
五經思想:易經 4 113學年度新增課程
中國哲學的方法論 4 113學年度新增課程
先秦儒家與情感哲學 2 113學年度新增課程
中國哲學專題:人性論 2 113學年度新增課程

備註:開設課程及開放選修名額以當年度哲學系課表為準

2.心理學系

課程名稱學分數備註
敘說、反應與實踐導論 3 開放選修名額:5%
輔導與諮商概論 3 開放選修名額:3% 需修過普通心理學
電影、心理與人生 3 開放選修名額:10%
性別經驗與心理學 開放選修名額:5%
變態心理學 3 開放選修名額:10%
家庭關係與個人發展 3 開放選修名額:5%隔年開設。
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 3 開放選修名額:10%  需修過輔導與諮商概論
職涯心理學 3

112學年度起此課程不列入學程學分。

111學年度前已修習者有承認此學分。

批判心理學導論 3  
生命敘說與自我發展 3  
戲劇治療 3  
社會生活與社會治療 3  

備註:開設課程及開放選修名額以當年度心理系課表為準

3.臨床心理學系

課程名稱學分數備註
心理衛生 2 開放選修名額:5人
團體諮商 2 開放選修名額:2人
人本心理學 2 開放選修名額:2人
完形治療法 2 開放選修名額:2人
遊戲治療法 2 開放選修名額:2人
舞蹈治療實務 2 原「舞蹈治療實習」112學年度下學期修正課程名稱(113.1.29)

備註:開設課程及開放選修名額以當年度臨心系課表為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