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.4.9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
- 為規劃及推動產業實習課程與活動,落實「學用合一」,特依據「輔仁 大學產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」第五條規定,訂定「輔仁大學哲學系 產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- 本會任務如下:
- 依據本系課程結構,就產業實習課程及活動提出規畫建議。
- 審核與合作單位簽訂之合約書、進行學生實習成效之評估,並協調處理 系所學生權益及其他實習相關事宜。
- 分析本系畢業生就業資料庫,含畢業生就業滿意度、就業流向等。
- 審核本系產業實習成果。
- 上述資料應送系課程委員會報告討論後,提報院產業實習委員會審核。
- 本會設置委員 7 人,系主任為主任委員,專任教師代表 3 名、校外產業 界代表 2 名與學生代表 1 名,任期一年,連聘得連任之。
-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,本會之召開,出席人數須達二分之一以上 始得開議;決議採多數決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並報請院務會議核備後公布實施;修正時亦 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