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助理念
哲學系畢業多年,始終在思考如何能夠將愛傳播出去?如何能夠幫助他人?因此每年都會選擇慈善單位固定每月捐款,捐助能夠幫助弱勢再自立的計畫,當弱勢得以自立時,也能夠將這份愛擴散到不同角落。
前幾年時,想到教育更是自立的基礎,所以選擇回到母系設立獎助學金,期盼能夠為各位學弟妹埋下一顆善的種子,未來也能夠回饋社會。雖一人的力量有限,若能集腋成裘,也必能成為ㄧ番氣候,期盼能夠拋磚引玉,引發更多的愛與善,讓世界有所不同。
——陳韋志(哲學系學士班、碩士班系友)
申請方式
請在規定時限內,檢具申請表及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,以電子郵件寄送至哲學系辦公室
國美哲學教育獎助學金實施辦法
107.3.1 一○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輔仁大學哲學系第一次系務會議訂定
107.3.20 文學院院長核定通過
108.2.20 一○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輔仁大學哲學系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108.2.25 文學院院長核定通過
113.09.11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- 陳韋志先生為鼓勵輔仁大學哲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學生進行哲學研究,並且協助 清寒或經濟困難之學生順利完成哲學教育專業課程,特設立「國美哲學教育獎助學 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),並訂定「國美哲學教育獎助學金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 本辦法)。
- 經費來源:本獎助學金始由陳韋志先生每學年捐贈,及各界人士指定捐款至「國美 哲學教育獎助學金」用途之經費。
- 獎勵對象:本系學生。
- 金額與名額:每名新臺幣 1 萬元整,每學年二名為限。
- 辦理時間:每年 5 月 15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(遇例假日順延)接受申請,每學年辦理 一次。
-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,且未受領教育部核發之公費或獎學金
- 成績表現:前ㄧ學期修習哲學系課程 4 學分(含)以上者。
- 操行表現:前一學年每學期操行成績達 86 分,且無申誡(含)以上處分記錄者。
- 申請資料:
- 申請表。
- 歷年成績單正本。
- 家境清寒者,申請時得附低收入戶證明、免繳所得稅證明或清寒證明。 如無前述證明,而有父母雙亡、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或生活困難者,亦 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- 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。
- 符合本獎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限額時,依下列次序優先發放之:
- 家境清寒,經政府列為一、二、三級低收入戶者。
- 家境清寒,有免繳所得稅證明或清寒證明者。
- 父母雙亡、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或生活困難者
- 哲學專業課程學業成績較優者。
- 審查程序:
- 由學生自行提出申請,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核定。
- 審查核定後,獲獎者書面資料需提供給捐款人,以了解申請人的狀態,並做為未 來獎學金規則的調整。
- 審查會議參與人員:由系主任籌組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